授权书
致:唐贸(江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特以此函确认:
1. 本人/本公司不可撤销地授权贵司按本人/本公司与浙江采绒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唐贸羽绒城(http://www.downmall.com)共同缔结的各项合作协议及其附件的规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依唐贸羽绒城的指示直接对本人/本公司在贵司处的账户余额进行款项冻结和支付。
2. 本人/本公司不可撤销地授权贵司按本人/本公司认可及签订的《经纪人佣金分配规则》、《经纪人居间合同》、《唐贸羽绒城服务使用协议》等及其附件的规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依协议的约定直接对本人/本公司与委托的经纪人之间的佣金进行结算及支付。本人/本公司在贵司处的账户余额中可直接对款项进行冻结和支付。